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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

危險物品依法禁止攜帶上機或以行李託運。以下是常見的問題。

常見與必須注意的範例

吸煙用打火機

請注意,處理方式因打火機類型而異。

類型 攜帶進入機艙 託運
一般打火機(一次式/填充式) * ×
燃油打火機(含吸收劑) * ×
燃油打火機(不含吸收劑) × ×
油箱打火機,雪茄用打火機、預混式燃燒型打火機(渦輪打火機、噴射式打火機、藍焰防風打火機等) × ×
  • *每位旅客限帶一件

飲料/酒類(酒精)

請注意,處理方式因內含的酒精濃度而異。

酒精濃度 攜帶進入機艙 託運
低於24%
低於70% * *
高於70% × ×
  • *每位旅客限帶5公升

噴霧類物品

特定噴霧類物品依法禁止攜帶上機或以行李託運,例如使用易燃氣體的運動用品或日用類噴霧用品(具易燃性和高溫警告標誌的噴霧)。

類型 攜帶進入機艙 託運
化妝品(髮妝用品、止汗噴霧等) * *
醫藥品(殺菌、消毒、冷卻噴霧等) * *
日常用品(潤滑油、塗料、亮光漆、防塵噴霧等) × ×
運動用品(滑雪板用蠟、保養噴霧等) × ×
  • *每件容器限0.5kg/0.5L,每位旅客限帶2kg/2L

離子夾、電棒捲

請注意,處理方式因電源供應類型而異。

電源供應類型 攜帶進入機艙 託運
插座型
電池型(可裝卸電池)
電池型(不可裝卸電池) × ×

鋰電池、已安裝內建鋰離子電池的常用電子設備

[產品範例]

手機、手機充電器、無線電裝備、對講機、筆記型電腦、數位相機、行動裝置、手持式影印機、印表機、手持式行動裝置、電子書閱讀器、攜帶型電子遊戲機、相機設備等。

  • 如果您的裝置功能處於待機模式(例如睡眠模式),將無法託運您的裝置。託運時,請務必關閉該設備的主電源。
  • 為避免欲託運的攜帶型電子設備意外開啟電源操作,以及避免設備損壞,請事先將設備存放在堅固的收納箱或以衣物保護等。
[鋰電池]

請注意,處理方式因鋰含量而異。

類型 鋰含量 攜帶進入機艙 託運
電子設備主體內建的電池 小於2g
大於2g × ×
備用電池* 小於2g (醫療用途小於8g) ×
大於2g × ×
  • *請做好個別防護,以避免發生短路
[鋰離子電池]

請注意,處理方式因瓦時額定值(Wh)而異。

額定瓦時容量(Wh)= 額定容量(Ah)× 額定電壓(V)

類型 瓦時額定值容量(Wh) 攜帶進入機艙 託運
電子設備主體內建的電池 小於160Wh
大於160Wh × ×
備用電池* 小於100Wh ×
大於100Wh但 小於160Wh
(每位旅客最多2件)
×
大於160Wh × ×
  • *請做好個別防護,以避免發生短路

智慧型行李箱

智慧型行李箱是指內建鋰電池(含有充電器),具有為其他電子設備(智慧型手機、電腦等)充電、GPS、藍牙、Wi-Fi等功能的行李箱。請注意,智慧型行李箱按以下方式處理。

規格 攜帶進入機艙
(*2)
託運
裝有不可拆卸的鋰電池(*1) × ×
裝有可拆卸的鋰電池(*1) ○(*3)
  • 使用下列電池的智慧行李箱可以隨身攜帶或託運,即使電池不可拆卸。
    鋰含量小於0.3g的鋰電池。
    瓦時額定值小於2.7Wh的鋰離子電池。
  • *1鋰電池是鋰電池、鋰離子電池的總稱(鈕扣電池除外)。
  • *2攜入機艙時,請確認攜入機艙行李的尺寸、重量。
  • *3託運時,請卸下鋰電池,將卸下的鋰電池攜入機艙。

化妝品/藥品(非放射性物質)

類型 攜帶進入機艙 託運
化妝品
藥品
  • *每件容器限0.5kg/0.5L,每位旅客限帶2kg/2L

加熱式便當盒(內含加熱元件)

類型 攜帶進入機艙 託運
加熱式便當盒(內含加熱元件) × ×

植物

禁止攜帶下列植物入境,亦不得託運或以隨身行李登機。

類型 攜帶進入機艙 託運
沖繩縣或奄美諸島出產的未經消毒地瓜、空心菜和牽牛花等 × ×
沖繩縣出產的未登記柑橘類樹苗或嫁接枝條 × 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