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發生影響他人的行為時,懇請大家協助。
最近,「於限制使用時段使用手機」、「在機艙內,特別是在化妝室內吸煙」、「飲酒過量所引起的暴力、恐嚇行為」等影響他人的行為增加。這種行為不但會給其他旅客造成困擾,在飛行中會妨礙飛行安全,且是一種違法的行為。為了維持飛行安全、保護乘客、維持機艙內的秩序與規律,當乘客做出或想做出這種行為時,本公司主張採取堅決的態度制止。此時,有時會基於法令要求各位協助,懇請諒解與協助。以下屬於違法行為!!
[機艙門關閉後至開啟前禁止使用之電器用品]
以下列舉的物品中,於啓動時會發射電磁波者
・手機、PHS、對講機、遙控玩具、無線頭戴式耳機、無線耳機、無線麥克風、內建電池的IC標籤、個人電腦、PDA、無線PC週邊設備、電子遊戲機、具備無線通訊機能的計步器、具備無線通訊機能的脈搏測量器、具備無線通訊機能的手錶、遙控鑰匙,以上於啓動時會發射電磁波者。
[僅起降時禁止使用之電器用品]
「機艙門關閉後至開啟前禁止使用之電器用品」中各條款中所揭示的物品,啓動時不會發射電磁波者
・電視機、收音機、傳呼機、GPS接收器、攝影機、錄放影機、DVD、數位相機、數位音響設備、裝電池的有線頭戴耳機、裝電池的有線耳機、文書處理機、電子記事本、電子字典、印表機、充電器、寵物玩具「電子寵物」(限透過感應聲音或接觸而產生反應的喇叭及馬達。)
※手機「NTTDocomo Kids_Phone SA800i」、「au Junior A5520SAⅡ、A5525SA、K001、mamorino」、「Sweets Cute」者,請事先設定成「完全關機」。
緊急專用設備或器具
航空法第73條第三項「制止妨礙安全行為的措施」中,針對「影響他人的行為」之措施規定如下:
影響他人的行為
做出影響他人的行為者
本公司採取口頭注意、出示警告書、拒絕登機或請其下飛機等對應措施。另外,持續該行為者,有時會依法令及航空運輸條款,不得已採取以下處置:
另外,因影響他人的行為導致本公司蒙受損害,將請求賠償其費用。